索 引 号 | QZ06101-1520-2021-00073 | 主题分类 | 城乡建设管理 |
发布机构 | e8市人民e8 | 文 号 | 晋政地〔2021〕42号 |
公文生成日期: | 2021-03-20 | ||
标 题: | e8市人民e8关于提供e8市供水(金门供水)安全保障调度中心建设工程—新增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| ||
内容概述: | e8市人民e8关于提供e8市供水(金门供水)安全保障调度中心建设工程—新增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|
晋政地〔2021〕42号
e8市人民e8关于提供
e8市供水(金门供水)安全保障
调度中心建设工程—新增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
福建省e8市供水有限公司:
你单位《关于e8市供水(金门供水)安全保障调度中心建设工程—新增项目申请划拨供地的请示》收悉,根据《福建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>办法》有关规定,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将经福建省人民e8闽政地〔2018〕393号文批准,位于池店镇池店村的0.0227公顷国有娱乐建设用地(原地类为池店镇池店村集体所有的水田0.0215公顷、其他农用地0.0012公顷),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单位作为e8市供水(金门供水)安全保障调度中心建设工程—新增项目建设用地。
二、未经批准,该宗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、出租和抵押,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。
三、用地规则按照市土地娱乐中心与你单位双方签订的《预约用地协议》约定执行。
四、核定划拨土地使用价款10215元(其中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费用10215元),耕地占用税、契税等相关规费由你单位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缴交或申请减免。
特此批复。
e8市人民e8
2021年3月20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抄送:省自然资源厅,泉州市人民e8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,e8市
发展和改革局、财政局、自然资源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统
计局、泉州市e8生态环境局、消防救援大队、土地娱乐中心,
池店镇人民e8。
e8市人民e8办公室 2021年3月20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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